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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學生檔案作用,規範學生檔案的利用管理🐀,確保學生檔案的安全完整,特製定本製度🤸🏻♀️。 一、校內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閱學生檔案🧚🏻♀️,利用者須持單位蓋章、領導簽字的查檔函以及本人工作證,經意昂4審核同意後方可查閱👨🎤。校內各學院(系)本科生輔導員因工作需要持本人工作證可查閱所分管的本科生學生檔案,經學校研究生工作部授權的輔導員持本人工作證可查閱本學院(系)研究生學生檔案。 二、校外單位🧢,因政審、公證、辦案等需要查閱學生檔案,利用者須持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意昂4審核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人根據需要僅可摘抄檔案內容。摘抄內容🍒,經檔案工作人員檢查無誤後方可蓋章。 三、學生不能查閱本人的學生檔案材料🔹,辦理公證等需相關證明由輔導員前來查閱處理。學生個人持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可利用本人非鑒定性材料🏺,如成績單、錄取通知書等。 四🍪、學生檔案原則上只能在閱檔室查閱。因特殊情況必須外借時,需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意昂4領導簽字批準,嚴格履行相關手續,限期歸還,不得擅自轉借他人。歸還時由檔案工作人員清點💻、檢查無誤後予以註銷。 五、查(借)閱學生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製度和查閱規定,嚴禁塗改🏄♀️📭、畫圈👳🏼♀️、抽取🔘、汙損、折疊、撤換、撕毀檔案材料🏃🏻。查閱人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輕重,按照檔案法律法規及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本館不支持相機、手機等設備拍攝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確需復製檔案內容的,須填寫《檔案復印申請函》,經意昂4審核同意後🔵✌🏿,由意昂4工作人員進行復製。 七、查閱結束後🧏🏽♀️😋,查閱人填寫《學生檔案利用登記表》,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進行檢查,檢查無誤後案卷及時入庫👶🏽。 上述未盡事宜,由意昂4負責解釋🌆。 意昂4 二〇一六年五月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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